複委託獲利重置成本?有沒有什麼比較聰明的解法?大家都知道,每年獲利超過 750 萬就要繳 20% 的稅,為了避免繳太多稅,很多人都會在年底前賣掉股票,然後隔年年初再買回來,這樣成本就重置了。 但小弟我最近爬文發現,好像沒有人很明確地說,到底在同一天買賣,成本是不是真的能馬上重置? 我現在有幾個疑問: 1. T+1的影響:複委託的交割日是T+1,那如果我今天賣掉股票,今天馬上再買回來,成本會是今天的收盤價,還是要等到明天才算重置? 2. 國稅局的認定:國稅局會怎麼認定獲利的時間點?是賣出當天就算,還是要等到資金入帳才算? 3. 券商的系統:不同的券商系統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,有沒有人知道自己用的券商是怎麼處理的? 聽說有人說,只要在同一年度賣出股票,不管什麼時候買回來,成本都可以重置。 但這個說法真的靠譜嗎? 實在是不想白繳那麼多稅,希望各位能給點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