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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月29日 03:29(已編輯)

幫小孩買儲蓄險累積一桶金,滿期拿回居然要向國稅局補稅?

是否有聽過業務員曾說:「現在開始幫小孩子買儲蓄險,未來成年後要出國留學,或是創業,有一桶金可以用。」 「而且每年繳保費,都低於贈與稅,很方便也不會忘記。」,基於尊重專業,就幫小孩規劃了儲蓄險,結果上網一查,居然有可能要補稅,到底是哪個環節出錯了? 我們用案例來說明,讓大家更好理解: 王媽媽想幫剛升高一的兒子(16歲),小明,規劃6年期,每年100萬台幣的儲蓄險,由王媽媽戶頭直接扣除保費。並假設小明解約時,可以拿630萬。 結果需要補稅38.6萬,為什麼? 【整理上述例子保單關係人】 要保人:王媽媽 被保人:小明 生存受益人:小明 繳款人:王媽媽 有發現嗎?這裡存在幾個大問題! 1️⃣要保人與生存受益人非同一人,視同贈與 一個大原則,「保險屬於要保人的資產」。 以案例關係人寫法,保單屬於王媽媽的資產。 當要保人與生存受益人不同人,保單產生的收益(如:年金),會屬於要保人「贈與」受益人。 另外,保單滿期進行解約,解約金也會退到「要保人指定帳戶」,這時候王媽媽還指定退到小明帳戶上,就變成,「王媽媽將630萬,當年度贈與給小明,因此要繳38.6萬贈與稅。」 備註:(630萬-244萬)*10%=38.6萬 那看起來把要保人改成小明,就沒問題了?我們接著看。 2️⃣要保人變更視同贈與 假如發現得早,保價金還沒超過贈與免稅額度244萬,可以直接更改要保人為小明。 但萬一保價金已經超過了免稅額度,更改要保人,就視同贈與,一樣要繳38.6萬。 這時就乾脆別變更,解約金乖乖回到王媽媽的帳戶,分批贈與給小明,比較聰明。 3️⃣要保人與繳款人非同一人,視同贈與 大家都知道,要保人、被保人與受益人,都屬於保單利害關係人,是可以作為繳款人,這是依照保險法115條規定,利害關係人,均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。 問題就出於「代要保人」,還記得嗎?保險屬於要保人的財產,繳款人只是代替要保人繳費,這也視同「贈與行為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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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中,王媽媽每年100萬的保費遠低於免稅額度244萬,單筆看確實免稅;但假設有其他贈與行為,贈與金額會相互累加,就有可能超過免稅額度。 最後,真的被國稅局稽查到有贈與事實,會先通知納稅義務人,在10日內主動申報,就不會被認定有逃漏稅;相反的,假設是王媽媽知情不報,還有可能還多添一筆38.6萬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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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話一句,資產傳承重點,「盡早佈局」、「使用多種金融工具」以及「合理繳稅」,就可以將傳承時的變數降到最低,避免預期之外的開銷喔。 我是保險理工男Ken,我們下篇文見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來源:保險法115條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G0390002&flno=115pending 資料來源: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贈與稅,會受到什麼處罰? 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tax-info/understanding/tax-q-and-a/national/gift-tax/penalty/GPYQB9bpend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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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月08日 12:01
沒想到有小孩的世界,要思考的事情會多這麼多,魔鬼藏在細節,學到了感謝分享~~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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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月03日 01:54
要/受益/授權這三個同一個人 是最有保障的
👍 推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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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月29日 03:47
所以是要一開始要保人與受益人就填同一人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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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月29日 03:44
看來只能希望我的小孩爭氣一點,不用我幫他留一筆錢(誤
👍 推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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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月29日 03:39(已編輯)
之前對金融商品完全沒研究,買了美金保單,以為很有保障,結果後來匯率比原本的還低,直接賠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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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4日 06:26
請問你是?
台灣人好有錢!人均資產狠甩日、韓高居全球第5 調查最富有是這國家Yahoo奇摩新聞 - 2024/10/14
已有 4 人投票
比平均高 😄
拉低平均 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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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月20日 03:57

繼承老股票結果變壁紙?別急著哭,搞懂這幾點說不定還有救!

最近看到一篇文,原po在保險箱挖到媽媽20年前買的股票,結果興高采烈去辦繼承,才發現公司早下市,股票變壁紙,只能拿去報廢紙回收。 說真的,這種狀況還真不少見,尤其老一輩投資人資訊沒那麼發達,很容易踩到地雷股。但也不是所有下市股票都毫無價值,還是有機會翻身的! **以下幾種情況,你的“壁紙”說不定還有救:** 1. 公司下市後被其他公司併購:*這種情況下,你的股票可能會被轉換成新公司的股票,或者按照一定比例獲得現金補償。 2. 公司進行清算:如果公司破產清算,手上的股票會根據清算後的剩餘資產價值進行分配,當然,分配順序通常是債權人優先,股東排最後,能拿回多少很難說。 3.公司轉為未上市櫃公司:有些公司下市後會轉為未上市櫃公司繼續經營,這種情況下,你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股票,等待公司重新上市或者被收購,當然,風險也相對較高。 所以,如果你也遇到類似情況,別急著把股票當垃圾丟掉,可以先做以下幾件事: 1. 確認公司下市原因:可以上網查詢公司公告、新聞報導,或者諮詢專業人士,了解公司下市的原因,以及後續的處理方式。 2. 聯繫公司股務單位:可以透過電話、Email 或者親自前往公司股務單位,查詢股票的處理方式,以及是否有相關的權益可以主張。 3. 評估股票價值:可以參考專業機構的評估報告,或者諮詢專業人士,評估股票的價值,以及是否值得繼續持有。 總之,繼承老股票就像在玩刮刮樂,運氣好說不定能挖到寶,但也要做好心理準備,大部分情況下可能只是一張廢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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