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社 on MSN.com - 2025/03/26查看原文
4軍人交付資料收賄案 一審認罪最重判7年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)總統府維安的憲指部211營賴姓、黎姓、林姓士官及國防部資通電軍陳姓士兵,涉交付軍中資料給中國情報人員獲利。北院今審酌4人認罪,繳交犯罪所得,判5年10月至7年不等徒刑。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,負責總統府維安的憲指部211營賴姓、黎姓、林姓士官以及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的陳姓士兵,分別於民國111年至113年的服役期間,以學長拉學弟轉介的方式相互介紹,分別以新台幣26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