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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金管會一反前例 未對新新併提但書? 為何金管會一反前例 未對新新併提但書?

當初,台新金合併新光金的對手中信金,被金管會處以「緩議」,理由包括未提出未來3年財務狀況評估、未顯示能充分掌握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,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,金管會在意中信金未能掌握新壽財務、未提增資承諾等,如今卻認為「未來15年不須增資」,顯然標準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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