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ue鉅亨 - 14:34查看原文
長盛: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行為案
董事:尚元良、東盛投資有限公司、葉文麒、歐陽自坤。 獨立董事:王仲鳴、劉健右、王錦文。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之行為,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。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。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 經114年股東會決議,以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,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 之二以上之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