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寶林茶室中毒案,導致2人死亡、4人重傷,現在外食族比例高達7成,讓全台灣民眾又一次陷入食安恐慌中。在保險意識抬頭的今天,許多人會聯想到「萬一食物中毒時,保險能賠嗎?」,Ken依照最常規劃的險種,一一分析給大家聽。
▌實支實付
發生食物中毒,一般會住院觀察,這時候符合實支實付理賠三大原則「有沒有住院、是不是意外、有沒有手術」第一項,所以住院時,病房費、手術、雜費,都能使用實支實付理賠。
食物中毒一般不會進行手術,花費反而較多在病房費,因此要特別注意:
⚠️若升等病房,要注意保險每日病房限額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ntuh.gov.tw/surg/Fpage.action?fid=5221&muid=467在緊急情況,可能會為了盡速入院,住進單人病床,造成額外費用,上表列出台大健保病房費差額價格,與實支實付常見每日病房限額。
舉例:
以頭等一病房,自費沒超過理賠限額,因此可全額理賠
但住進特乙一,3,600元/日費用超過了限額,因此還需自費1,600元/日
▌重大傷病
萬一病情加劇導致重症,除了實支實付手術雜費可以支付醫材費外,未來需要長期腎透析(洗腎),就能啟動重大傷病理賠。
由於是長期治療,疾病已影響到工作收入,建議重大傷病額度至少能彌補2~3年以上的工作薪水,這段期間也能安心養病。
▌意外險
一般上吐下瀉不一定是食物中毒,以食品藥物管理署中毒定義是,「兩人或兩人以上攝取相同食品而發生相似症狀…下略(如下圖)」,寶林茶室案就符合以上定義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content.aspx?sid=2572因此一般的意外壽險、住院險、實支實付可以理賠,而且是可以與一般醫療險疊加理賠。
舉例:醫療住院險1,000元/日 + 意外住院險1,000元/日 = 共理賠2,000元/日
▌公共意外責任險
一般有店面的餐廳(非攤販),會加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裏頭就有食品中毒的附加條款,是可以理賠「內用客人」,但萬一食物外帶回家吃,就沒辦法進行理賠。
但,最近另一起日本小林製藥「紅麴」傷腎案,看似也是食品,也屬於食物中毒,公共意外責任險卻是不能理賠,而是歸類在「產品責任保險」。
通常有規劃以上兩險種的店家,會把投保證明掛在牆上,或是印在包裝上,讓一般消費者清楚辨識。
無法預料的損害,才會被稱之風險,保險又是風險發生後,就沒辦法規劃的商品,因此在身強體壯時,把保險規劃完善,不只能降低風險發生時造成的經濟衝擊,也是讓家人更安心的一種選擇。
最近的食物中毒案和食安風暴,會讓你降低外食頻率嗎?或是還想聽更多貼近生活的保險案例,歡迎在底下留言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