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新聞網 - 2 天前查看原文
合夥開冰店、委託買賣股票出狀況 婆媳對簿公堂明算帳
媳婦說,她已申請法扶律師,會另外提起訴訟處理合夥清算、返還出資差額及店面租金責任等爭議。尚未清算完畢前,婆婆提起訴訟要她還錢,讓她承受極大壓力,聲明駁回告訴。 面對媳婦的抗辯內容,婆婆指出,去年9月間她曾告訴媳婦,如果不合夥而沒辦法經營,答應把錢還給媳婦;如果剉冰店有賺錢,就不還,也有在吵架時,說出將股票交割款扣抵出資額等話。剉冰店已沒在營運,購買生財器具等花費尚未清算,媳婦還欠她其他款項也未清償,所以她不用返還出資額。媳婦應返賣股款項給她,與她是否應退還出資額給媳婦是兩回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