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財運不要錯過這一天!
一年之中有6天補財庫的絕佳時機
今天是農曆10月15日,俗稱「下元節」
是水官大帝的聖誕
水官大帝幫助消災解厄,而且「水」屬「財」。
可到廟裡拜拜補財運,不僅消除災厄
,還能改運旺財。
也同步祈求過年前,消除霉運不順遂
一路旺財!發發發~
記得求財之前要先補財庫
這樣賺到的錢才會留住唷💰
最後祝福大家都發財
民間信仰僅供參考
平時還是要穩健賺錢與存錢!
小好奇今天有人也去補財庫的嗎?
租屋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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蜜蜂爹
話題王者托嬰中心/保母怎麼挑?寶寶給誰帶爸媽才能安心!
大家好,我是蜜蜂爹🐝
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,自從有了小孩後,在新聞媒體上看到那些殘忍對待小孩的案件,都會顯得特別的揪心又憤怒,心想,怎麼會有人忍心對這麼小、這麼可愛的孩童下得了手?如果這件事是發生在我小孩身上,該怎麼辦呢?
這種恐懼與焦慮一定會存在各位家長心中,
到底該如何避免又或者如何挑選適合的托嬰中心或是保母呢?
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認為找托嬰中心/保母的重點,最後再談談目前的托育補助,希望大家都能快樂陪伴孩子成長!
不管是托嬰中心還是選擇保母,除了確認是合格立案的組織或保母外,還需注意以下幾點:
(ㄧ)照護理念
面談保母或參訪托嬰中心時,首先要了解他們的照護理念。期望孩子能在「學習與探索」的環境中成長,而不僅僅是單純的餵食或陪伴。例如,講故事給孩子聽,或者一起玩玩具等,讓孩子在探索中成長。若在參訪期間發現是以3C育兒為主的保母,通常我們會直接淘汰。
(二)照護比
托嬰中心目前是一比四,而保母是兩歲以下2位,兩歲以上2位,最多四個。但如果有年幼的孩童,老師/保母會非常辛苦。我選擇保母的其中一部分原因是,目前的保母說她最多只收三個孩子,因此能有更多時間照料孩童。
(三)觀察互動
強烈建議在托育時間內參訪托嬰中心/保母,觀察小朋友與老師/保母的互動情況,是否有不尋常的感覺(例如恐懼、害怕)。若托嬰中心不允許在托育時間內參訪,我建議可以在放學時間觀察家長接送孩童的情況並詢問家長的評價。
(四)安全意識
這點非常重要。參訪托嬰中心時,應查看逃生路線,並詢問老師們如果發生意外時的應對SOP。對於保母方面,也應詢問保母是否清楚大樓的逃生方式,以及是否持續學習/複習危機處理的情況。
(五)費用
除了托嬰中心和保母本身的收費不同外,不同地區的收費也會有所不同。這部分應先確認清楚,例如托嬰可能會有註冊費,保母則可能需要收取三節禮金。另外,也應確認延托的收費標準,以明確每月在托育上的花費。
📌托育補助
大家知道2024年開始,托育補助有調升嗎!?
目前小蜜蜂送準公托的保母,每月至少有13000的補助!另外爹和小蜜蜂均設籍新北市,送托的保母也在新北市,還能多領新北市加碼的「聯盟托育補助」,但不是所有縣市都有托育補助加碼,且各縣市也有申請規則,我會在留言區放上各縣市的申請規則唷!
希望以上資訊給正在找托嬰中心/保母的朋友們,能有個方向,或是有想問的問題,可以在下方留言跟我一起討論唷!
推 8
14悠遊卡可以搭自強號嗎?想要直接刷進去但又怕要補票 哈哈
最近要搭火車出遊,想要直接用信用卡悠遊卡功能比較方便,但不知道悠遊卡可不可以搭自強號?
爬文看到有人說悠遊卡可以搭自強號,但也有說不可以,搞得我好混亂啊。
想問問有沒有人有搭過自強號的經驗?還有信用卡如果時歐由卡都是一次扣500嗎?
推 2
2保險理工男-ken
話題王者幫小孩買儲蓄險累積一桶金,滿期拿回居然要向國稅局補稅?
是否有聽過業務員曾說:「現在開始幫小孩子買儲蓄險,未來成年後要出國留學,或是創業,有一桶金可以用。」
「而且每年繳保費,都低於贈與稅,很方便也不會忘記。」,基於尊重專業,就幫小孩規劃了儲蓄險,結果上網一查,居然有可能要補稅,到底是哪個環節出錯了?
我們用案例來說明,讓大家更好理解:
王媽媽想幫剛升高一的兒子(16歲),小明,規劃6年期,每年100萬台幣的儲蓄險,由王媽媽戶頭直接扣除保費。並假設小明解約時,可以拿630萬。
結果需要補稅38.6萬,為什麼?
【整理上述例子保單關係人】
要保人:王媽媽
被保人:小明
生存受益人:小明
繳款人:王媽媽
有發現嗎?這裡存在幾個大問題!
1️⃣要保人與生存受益人非同一人,視同贈與
一個大原則,「保險屬於要保人的資產」。
以案例關係人寫法,保單屬於王媽媽的資產。
當要保人與生存受益人不同人,保單產生的收益(如:年金),會屬於要保人「贈與」受益人。
另外,保單滿期進行解約,解約金也會退到「要保人指定帳戶」,這時候王媽媽還指定退到小明帳戶上,就變成,「王媽媽將630萬,當年度贈與給小明,因此要繳38.6萬贈與稅。」
備註:(630萬-244萬)*10%=38.6萬
那看起來把要保人改成小明,就沒問題了?我們接著看。
2️⃣要保人變更視同贈與
假如發現得早,保價金還沒超過贈與免稅額度244萬,可以直接更改要保人為小明。
但萬一保價金已經超過了免稅額度,更改要保人,就視同贈與,一樣要繳38.6萬。
這時就乾脆別變更,解約金乖乖回到王媽媽的帳戶,分批贈與給小明,比較聰明。
3️⃣要保人與繳款人非同一人,視同贈與
大家都知道,要保人、被保人與受益人,都屬於保單利害關係人,是可以作為繳款人,這是依照保險法115條規定,利害關係人,均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。
問題就出於「代要保人」,還記得嗎?保險屬於要保人的財產,繳款人只是代替要保人繳費,這也視同「贈與行為」!
案例中,王媽媽每年100萬的保費遠低於免稅額度244萬,單筆看確實免稅;但假設有其他贈與行為,贈與金額會相互累加,就有可能超過免稅額度。
最後,真的被國稅局稽查到有贈與事實,會先通知納稅義務人,在10日內主動申報,就不會被認定有逃漏稅;相反的,假設是王媽媽知情不報,還有可能還多添一筆38.6萬罰鍰。
老話一句,資產傳承重點,「盡早佈局」、「使用多種金融工具」以及「合理繳稅」,就可以將傳承時的變數降到最低,避免預期之外的開銷喔。
我是保險理工男Ken,我們下篇文見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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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保險法115條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G0390002&flno=115
資料來源: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贈與稅,會受到什麼處罰?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tax-info/understanding/tax-q-and-a/national/gift-tax/penalty/GPYQB9b
推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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