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時報 - 23 天前查看原文

《金融股》新壽試辦「旅平險集體彙繳件」 今日上線

以往旅平險集體彙繳件的親簽替代措施適用對象僅限學校、政府機關、村里辦公室舉辦的國內旅遊團等,被保險人均可自行上網驗證同意投保,其身故保險金額不可高於200萬元。而本次新壽為業界首創獲准試辦擴大使用範圍,更納入一般機關團體、家族、朋友旅遊皆可使用,旅行地點:不限國內或國外,身故保險金額也可依投保來源大幅調高保障,可望滿足所有民眾投保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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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金融股,穩如老母雞!
金融股成長太慢不考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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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月22日 11:04

每年保單繳一堆錢!但我的保險真的會理賠嗎?

近期男大生乾冰泡腳截肢詐保案件,引起廣大民眾討論。 總結新聞描述,不外乎是「投保與理賠時間太近」、「事故理由不合理」,導致最終兩名男大生因詐保而被拘提。 但到底,我們能否有個依據判斷,即將進行的醫療手術到底能不能賠呢? 很簡單,其實壽險公會有公佈[醫療理賠案件審核要點], 資料來源: https://law.lia-roc.org.tw/Law/Content?lsid=FL040403法規看似複雜,大原則就五點: 「時間」、「地點」、「原因」、「是否必要性治療」、「保險條款」,以上都合理,保險公司不會過多刁難。 接下來讓我一一解釋,讓大家理解。 (一) 時間 這裡的時間是指「投保時間」以及「事發時間」 保險公司防止有心人士帶病投保,在投保醫療保險後,必須過30至90天的等待時間(依險種不同有差),才可啟動理賠;而意外險實支實付則沒有等待期規定,承保後就能開始理賠。 乾冰截肢詐保案,就屬於意外事故,也確實有成功理賠23萬元,直接證明該案拒賠跟「時間」沒有直接關係。 (二) 地點 民眾去診所進行鼻中膈彎曲手術治療,結果沒辦法理賠,原因保單「只允許在醫院治療」,此類案件通常發生在民國90年前後投保的保險。 由於當時診所並非都設有病房,而長庚、台大、馬偕這類設有病房的機構,才屬於「醫院」。 目前針對醫院定義(見下圖),已經將診所、醫院接納入,萬一發現自身保單條款跟圖中描述不一樣,建議可以找業務確認,以免日後造成理賠糾紛。   資料來源:  https://law.lia-roc.org.tw/Law/Content?lsid=FL040403(三) 原因 依照[醫療理賠案件審核要點],保險公司會啟動調查有幾個原因,「慢性病短期出險」、「費用不合理」「鉅額理賠」 乾冰跑腳男大生一案,理賠金高達4000多萬,保險公司啟動調查,男大生聲稱:「環島旅遊,騎經過陽明山、金山、淡水後,小腿凍傷導致截肢」,但當時氣溫為6~17度,不符合凍傷標準,「事發原因不合理」,導致申請被駁回。 要避免上述狀況,投保時「誠實告知體況」是非常重要,保險公司知道體況後仍核保,在理賠時就不用擔心原因出瑕疵。 (四) 必要性治療 能否理賠最簡單的大原則,問醫生「手術項目有沒有健保給付」。 原因是,在實支實付中「非健保給付自費醫療項目」,白話文就是原本健保有給付一般治療的療程,但假如要更先進或高效的醫療,需要患者自費。 有看出端倪嗎?「原本健保有給付」是重點 像是臉部動刀,假如是口腔癌造成面部切除,口腔重建手術是可以健保給付,當然也可申請保險理賠。 但像整鼻、打玻尿酸…等侵入性醫美,雖然有動刀,但沒有健保給付,就無法申請保險理賠。 另外健保也明訂不給付義齒、義眼、輪椅、拐杖、眼鏡…等輔具,實支實付也不會理賠。 (五) 保險條款 最常引發爭議的險種,「實支實付」的手術理賠(例如:牙周病根管治療),大原則是,投保前確認該保單是否有健保條款 227 與 3343 的相關限制。 但一般民眾沒這麼專業,怎麼辦?很簡單,在手術前,都會有「手術同意書」,詢問保險業務這個手術項目能不能賠,或是將已投保的商品條款電子檔,也可以用手術名稱去快速搜尋。 以上五個,初步判別手術能不能理賠的方法,分享給大家。希望這篇文有助於大家更了解保險,也非常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詢問保險、理財規劃問題,我是保險理工男Ken,我們下篇文見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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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月11日 12:11

食物中毒保險理賠嗎?小心這幾點、否則保再多也沒有用!

近期寶林茶室中毒案,導致2人死亡、4人重傷,現在外食族比例高達7成,讓全台灣民眾又一次陷入食安恐慌中。在保險意識抬頭的今天,許多人會聯想到「萬一食物中毒時,保險能賠嗎?」,Ken依照最常規劃的險種,一一分析給大家聽。 ▌實支實付 發生食物中毒,一般會住院觀察,這時候符合實支實付理賠三大原則「有沒有住院、是不是意外、有沒有手術」第一項,所以住院時,病房費、手術、雜費,都能使用實支實付理賠。 食物中毒一般不會進行手術,花費反而較多在病房費,因此要特別注意: ⚠️若升等病房,要注意保險每日病房限額。 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ntuh.gov.tw/surg/Fpage.action?fid=5221&muid=467在緊急情況,可能會為了盡速入院,住進單人病床,造成額外費用,上表列出台大健保病房費差額價格,與實支實付常見每日病房限額。 舉例: 以頭等一病房,自費沒超過理賠限額,因此可全額理賠 但住進特乙一,3,600元/日費用超過了限額,因此還需自費1,600元/日 ▌重大傷病 萬一病情加劇導致重症,除了實支實付手術雜費可以支付醫材費外,未來需要長期腎透析(洗腎),就能啟動重大傷病理賠。 由於是長期治療,疾病已影響到工作收入,建議重大傷病額度至少能彌補2~3年以上的工作薪水,這段期間也能安心養病。 ▌意外險 一般上吐下瀉不一定是食物中毒,以食品藥物管理署中毒定義是,「兩人或兩人以上攝取相同食品而發生相似症狀…下略(如下圖)」,寶林茶室案就符合以上定義。 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content.aspx?sid=2572因此一般的意外壽險、住院險、實支實付可以理賠,而且是可以與一般醫療險疊加理賠。 舉例:醫療住院險1,000元/日 + 意外住院險1,000元/日 = 共理賠2,000元/日 ▌公共意外責任險 一般有店面的餐廳(非攤販),會加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裏頭就有食品中毒的附加條款,是可以理賠「內用客人」,但萬一食物外帶回家吃,就沒辦法進行理賠。 但,最近另一起日本小林製藥「紅麴」傷腎案,看似也是食品,也屬於食物中毒,公共意外責任險卻是不能理賠,而是歸類在「產品責任保險」。 通常有規劃以上兩險種的店家,會把投保證明掛在牆上,或是印在包裝上,讓一般消費者清楚辨識。 無法預料的損害,才會被稱之風險,保險又是風險發生後,就沒辦法規劃的商品,因此在身強體壯時,把保險規劃完善,不只能降低風險發生時造成的經濟衝擊,也是讓家人更安心的一種選擇。 最近的食物中毒案和食安風暴,會讓你降低外食頻率嗎?或是還想聽更多貼近生活的保險案例,歡迎在底下留言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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