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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月11日 11:25

家裡有一隻七歲的寵物貓,請推薦寵物保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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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oai-avat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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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月16日 04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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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月15日 01:31
之前下架的寵物險最近都陸續上架了!可以參考這 https://roo.cash/blog/pet-insurance-introduction/pend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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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月22日 11:04

每年保單繳一堆錢!但我的保險真的會理賠嗎?

近期男大生乾冰泡腳截肢詐保案件,引起廣大民眾討論。 總結新聞描述,不外乎是「投保與理賠時間太近」、「事故理由不合理」,導致最終兩名男大生因詐保而被拘提。 但到底,我們能否有個依據判斷,即將進行的醫療手術到底能不能賠呢? 很簡單,其實壽險公會有公佈[醫療理賠案件審核要點], 資料來源: https://law.lia-roc.org.tw/Law/Content?lsid=FL040403法規看似複雜,大原則就五點: 「時間」、「地點」、「原因」、「是否必要性治療」、「保險條款」,以上都合理,保險公司不會過多刁難。 接下來讓我一一解釋,讓大家理解。 (一) 時間 這裡的時間是指「投保時間」以及「事發時間」 保險公司防止有心人士帶病投保,在投保醫療保險後,必須過30至90天的等待時間(依險種不同有差),才可啟動理賠;而意外險實支實付則沒有等待期規定,承保後就能開始理賠。 乾冰截肢詐保案,就屬於意外事故,也確實有成功理賠23萬元,直接證明該案拒賠跟「時間」沒有直接關係。 (二) 地點 民眾去診所進行鼻中膈彎曲手術治療,結果沒辦法理賠,原因保單「只允許在醫院治療」,此類案件通常發生在民國90年前後投保的保險。 由於當時診所並非都設有病房,而長庚、台大、馬偕這類設有病房的機構,才屬於「醫院」。 目前針對醫院定義(見下圖),已經將診所、醫院接納入,萬一發現自身保單條款跟圖中描述不一樣,建議可以找業務確認,以免日後造成理賠糾紛。   資料來源:  https://law.lia-roc.org.tw/Law/Content?lsid=FL040403(三) 原因 依照[醫療理賠案件審核要點],保險公司會啟動調查有幾個原因,「慢性病短期出險」、「費用不合理」「鉅額理賠」 乾冰跑腳男大生一案,理賠金高達4000多萬,保險公司啟動調查,男大生聲稱:「環島旅遊,騎經過陽明山、金山、淡水後,小腿凍傷導致截肢」,但當時氣溫為6~17度,不符合凍傷標準,「事發原因不合理」,導致申請被駁回。 要避免上述狀況,投保時「誠實告知體況」是非常重要,保險公司知道體況後仍核保,在理賠時就不用擔心原因出瑕疵。 (四) 必要性治療 能否理賠最簡單的大原則,問醫生「手術項目有沒有健保給付」。 原因是,在實支實付中「非健保給付自費醫療項目」,白話文就是原本健保有給付一般治療的療程,但假如要更先進或高效的醫療,需要患者自費。 有看出端倪嗎?「原本健保有給付」是重點 像是臉部動刀,假如是口腔癌造成面部切除,口腔重建手術是可以健保給付,當然也可申請保險理賠。 但像整鼻、打玻尿酸…等侵入性醫美,雖然有動刀,但沒有健保給付,就無法申請保險理賠。 另外健保也明訂不給付義齒、義眼、輪椅、拐杖、眼鏡…等輔具,實支實付也不會理賠。 (五) 保險條款 最常引發爭議的險種,「實支實付」的手術理賠(例如:牙周病根管治療),大原則是,投保前確認該保單是否有健保條款 227 與 3343 的相關限制。 但一般民眾沒這麼專業,怎麼辦?很簡單,在手術前,都會有「手術同意書」,詢問保險業務這個手術項目能不能賠,或是將已投保的商品條款電子檔,也可以用手術名稱去快速搜尋。 以上五個,初步判別手術能不能理賠的方法,分享給大家。希望這篇文有助於大家更了解保險,也非常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詢問保險、理財規劃問題,我是保險理工男Ken,我們下篇文見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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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月11日 12:11

食物中毒保險理賠嗎?小心這幾點、否則保再多也沒有用!

近期寶林茶室中毒案,導致2人死亡、4人重傷,現在外食族比例高達7成,讓全台灣民眾又一次陷入食安恐慌中。在保險意識抬頭的今天,許多人會聯想到「萬一食物中毒時,保險能賠嗎?」,Ken依照最常規劃的險種,一一分析給大家聽。 ▌實支實付 發生食物中毒,一般會住院觀察,這時候符合實支實付理賠三大原則「有沒有住院、是不是意外、有沒有手術」第一項,所以住院時,病房費、手術、雜費,都能使用實支實付理賠。 食物中毒一般不會進行手術,花費反而較多在病房費,因此要特別注意: ⚠️若升等病房,要注意保險每日病房限額。 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ntuh.gov.tw/surg/Fpage.action?fid=5221&muid=467在緊急情況,可能會為了盡速入院,住進單人病床,造成額外費用,上表列出台大健保病房費差額價格,與實支實付常見每日病房限額。 舉例: 以頭等一病房,自費沒超過理賠限額,因此可全額理賠 但住進特乙一,3,600元/日費用超過了限額,因此還需自費1,600元/日 ▌重大傷病 萬一病情加劇導致重症,除了實支實付手術雜費可以支付醫材費外,未來需要長期腎透析(洗腎),就能啟動重大傷病理賠。 由於是長期治療,疾病已影響到工作收入,建議重大傷病額度至少能彌補2~3年以上的工作薪水,這段期間也能安心養病。 ▌意外險 一般上吐下瀉不一定是食物中毒,以食品藥物管理署中毒定義是,「兩人或兩人以上攝取相同食品而發生相似症狀…下略(如下圖)」,寶林茶室案就符合以上定義。 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content.aspx?sid=2572因此一般的意外壽險、住院險、實支實付可以理賠,而且是可以與一般醫療險疊加理賠。 舉例:醫療住院險1,000元/日 + 意外住院險1,000元/日 = 共理賠2,000元/日 ▌公共意外責任險 一般有店面的餐廳(非攤販),會加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裏頭就有食品中毒的附加條款,是可以理賠「內用客人」,但萬一食物外帶回家吃,就沒辦法進行理賠。 但,最近另一起日本小林製藥「紅麴」傷腎案,看似也是食品,也屬於食物中毒,公共意外責任險卻是不能理賠,而是歸類在「產品責任保險」。 通常有規劃以上兩險種的店家,會把投保證明掛在牆上,或是印在包裝上,讓一般消費者清楚辨識。 無法預料的損害,才會被稱之風險,保險又是風險發生後,就沒辦法規劃的商品,因此在身強體壯時,把保險規劃完善,不只能降低風險發生時造成的經濟衝擊,也是讓家人更安心的一種選擇。 最近的食物中毒案和食安風暴,會讓你降低外食頻率嗎?或是還想聽更多貼近生活的保險案例,歡迎在底下留言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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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月22日 03:22

自提6%勞退好不好?退休金會不會被通膨吃掉?

台灣CPI一直在2~3%來回修正,但實際物價通膨早已讓新台幣越貶越薄,以前100元買一袋鹽酥雞加珍奶還有找錢,現在100元只能珍奶鹽酥雞二選一。 在通膨壓力下,很難不煩惱未來退休金會不會被貶到一文不值,加上台美股雙指數屢破新高,造就了「與其自提,不如投資」,到底勞退自提6%是否有感?還是自己的退休金自己顧,今天我們來聊聊這個話題。 ▌退休能領幾筆退休金 台灣勞工有退休三金,勞工保險老年給付(勞保)、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(國民年金)、勞工退休金(勞退)。底下的決策圖截取政府網頁,裡面有詳細記載請領條件,這裡就不多加贅述。   ▌勞保是什麼? 近年來,勞保屢傳破產危機,但勞保與勞退,本就是不同的機制。 勞保與國民年金屬於政府「社會保險」,除了保障值勤各種傷病、失能給付外,當滿足退休條件時,可以依據投保年資獲得退休金。 由於是社會保險,確實是「有可能」資金不足導致倒閉,至於會不會發生,還是要有待觀察,但說到底,政府有規定「勞保與國民年金,必須則一投保,否則有對應罰則」,因此會不會倒閉,就不在考量範圍內。 ▌勞退是什麼? 與勞保「社會保險」不同,勞退則是「職業保險」,不受倒閉影響,為什麼?我們接著看。 按照「勞基法」規定,雇主須替員工提撥不低於每月薪資6%的勞退金進入「勞工個人專戶」,此外,我們自己也可以額外再「加碼提撥6%」,這就是所謂的「自提6%」,此帳戶是勞工個人所有,不歸屬於政府。 ▌自提勞退優點? 勞退專戶的錢,會依照勞動基金績效,進行收益分配,本質上類似「委託政府投資」。主要有三個優點: 儲蓄 節稅 保證最低收益 自提勞能薪水轉入前,就自動提撥至勞退金帳戶,變相強迫儲蓄。 並且提撥的勞退金,不列入進所得稅中,薪資級距越高,提撥金額越多,降低的所得稅越有感。 最後,根據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第23條  因此不管是一次請領,或是每月請領,都會有最低保證收益,不用擔心領不到錢或是本金被吃掉。 ▌我該自提勞退嗎? 113年2月底,自提勞退的保證收益率是1.5866%,而收益率是4.3226%,雖然績效為正,但有跟著股市大盤指數走的觀眾,會知道這收益遠低於大盤收益,那我還需要自提嗎? Ken提供幾個面相讓觀眾們自行評估,假如三個條件中有其一符合,建議可以自提勞退。 1.是否為月光族 2.沒有資產保本佈局 3.所得稅級距在12%↑ 假如是月光族的觀眾,無論是薪水低或是管不住手,會建議自提勞退,作為人生尾盤的最低保障。 勞退雖然沒有享受到股票市場收益,但投資本就需佈局進攻與防守兩面,假如沒有特別佈局防守資產(EX:定存、債券、房產…等),也建議自提勞退,作為保本佈局。 自提金額不列入所得稅中,薪資級距越高,節稅越多。雖然在未來一次請領,一樣會計入該年度個人所得中,但大多數人會選擇分月提領,一樣有達到節稅效果。 勞保萬一真的倒了,勞退的錢一樣是專款專戶專用,搞清楚之中的差別,才能更明確制訂財務計劃,實現理想中的退休人生。 看完後,你/妳會自提6%嗎?還是對勞保勞退有什麼想法呢?歡迎在底下留言分享給Ken,一起討論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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喬王user-title話題王者
04月10日 08:25

房子被震垮,還要繳房貸?先看有沒有地震險!

最近,花蓮發生了一場強烈的7.2級大地震,造成了許多房屋倒塌、龜裂,以及家電損壞的慘況。 對於許多受災的居民來說,除了面對房屋的損失之外,還有一個令人憂心的問題:萬一房子被震垮,還需要繳房貸嗎?如果繳不出來怎麼辦?這篇將會幫你解決心中的疑惑! 📌房子受損的第一層保障:地震險 當房子受到嚴重損害時,地震險就成了一個非常關鍵的保障。 辦理房貸時,現在金融機構都會要求強制投保基本地震險。然而令人驚訝的是,全台灣超過六成的住宅並沒有購買地震險! 這就意味著許多人在地震災害發生後,將面臨著無法得到保障的困境。 對於那些有購買地震險的居民來說,他們可以根據保險合約來獲得一定程度的補償金額,而這些金額可以用來重建受損的房屋。 不過要注意以下兩點: 👉1. 基本地震險上限150萬 基本地震險的理賠金額最多只有150萬台幣,而且必須是全損才能理賠,這對於完全倒塌的房屋來說通常是遠遠不夠的。 如果當初有加購「超額地震險」、「擴大地震險」、「輕損地震險」,則保障範圍及金額可能就會更多一些。 👉2. 基本地震險60%先還給銀行 假設貸款中的房屋因為地震而全倒或半倒,基本地震險的理賠金有 60 %必須優先償還給銀行。舉例:重置成本200 萬的房屋,地震基本險理賠 150 萬,其中 90萬必須先還給銀行的房貸,保戶只能拿到剩餘 60 萬。 但如果當初有加購「超額地震險」或「擴大地震險」,超過150萬的理賠金部分就不用優先償還房貸。 延伸閱讀:https://mrjoewang.com/earthquake-insurance📌房子受到嚴重損害,房貸還是要繳嗎? 那麼,對於那些房子受到嚴重損害的居民來說,他們是否仍然需要繳納房貸呢? 原則上,銀行不會因為房屋受到自然災害的損壞,而允許借款人停止繳交貸款。但是在面對地震造成房子全倒或半倒等極端情況時,借款人可以嘗試與銀行個別協商,爭取暫時減免或延遲繳交部分或全部的貸款金額。 千萬別因為地震影響財務狀況,而遲繳貸款或不繳貸款,否則信用一旦受到傷害,未來想要辦理貸款或信用卡就會變得很困難! 📌萬一成為地震受災戶,繳不出房貸該怎麼辦? 與銀行進行個別談判之前,借款人首先需要提供相關證據,證明房屋確實受到了嚴重的損壞,從而影響了他們正常生活和財務狀況。 此外,借款人還可以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議,例如延遲繳款的期限、暫時減免部分利息或貸款金額等。 一般情況下,銀行會考慮到借款人的困境,願意進行合理的協商,以減輕其負擔,並且避免讓債務變成呆帳。 金管會日前盤點出30家本國銀行,有提供多項天然災害低利融資方案,包括個人信貸、房屋貸款、企業受災貸款等,如果你剛好有融資需求,也可向各銀行洽詢申辦。 *參考網址:https://reurl.cc/97d11d📌總結 地震災害對於受災居民來說是一個巨大的考驗,不僅要面對房屋的損失,還可能需要繼續承擔房貸的壓力。 因此,購買地震險成為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工具,可以在災害發生時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,幫助人們渡過難關。除了基本地震險之外,也可以依照需求加保「超額地震險」、「擴大地震險」或「輕損地震險」。 同時,在面對銀行的貸款繳交時,借款人也可以嘗試與銀行進行個別談判,爭取獲得一定程度的幫助和支持。 ➡️Q:你或親友的房子有投保「基本地震險」、「超額地震險」、「擴大地震險」或「輕損地震險」嗎?歡迎在下方留言,和我聊聊投保或不投保的原因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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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月29日 03:28

幫小孩買儲蓄險累積一桶金,滿期拿回居然要向國稅局補稅?

是否有聽過業務員曾說:「現在開始幫小孩子買儲蓄險,未來成年後要出國留學,或是創業,有一桶金可以用。」 「而且每年繳保費,都低於贈與稅,很方便也不會忘記。」,基於尊重專業,就幫小孩規劃了儲蓄險,結果上網一查,居然有可能要補稅,到底是哪個環節出錯了? 我們用案例來說明,讓大家更好理解: 王媽媽想幫剛升高一的兒子(16歲),小明,規劃6年期,每年100萬台幣的儲蓄險,由王媽媽戶頭直接扣除保費。並假設小明解約時,可以拿630萬。 結果需要補稅38.6萬,為什麼? 【整理上述例子保單關係人】 要保人:王媽媽 被保人:小明 生存受益人:小明 繳款人:王媽媽 有發現嗎?這裡存在幾個大問題! 1️⃣要保人與生存受益人非同一人,視同贈與 一個大原則,「保險屬於要保人的資產」。 以案例關係人寫法,保單屬於王媽媽的資產。 當要保人與生存受益人不同人,保單產生的收益(如:年金),會屬於要保人「贈與」受益人。 另外,保單滿期進行解約,解約金也會退到「要保人指定帳戶」,這時候王媽媽還指定退到小明帳戶上,就變成,「王媽媽將630萬,當年度贈與給小明,因此要繳38.6萬贈與稅。」 備註:(630萬-244萬)*10%=38.6萬 那看起來把要保人改成小明,就沒問題了?我們接著看。 2️⃣要保人變更視同贈與 假如發現得早,保價金還沒超過贈與免稅額度244萬,可以直接更改要保人為小明。 但萬一保價金已經超過了免稅額度,更改要保人,就視同贈與,一樣要繳38.6萬。 這時就乾脆別變更,解約金乖乖回到王媽媽的帳戶,分批贈與給小明,比較聰明。 3️⃣要保人與繳款人非同一人,視同贈與 大家都知道,要保人、被保人與受益人,都屬於保單利害關係人,是可以作為繳款人,這是依照保險法115條規定,利害關係人,均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。 問題就出於「代要保人」,還記得嗎?保險屬於要保人的財產,繳款人只是代替要保人繳費,這也視同「贈與行為」! 案例中,王媽媽每年100萬的保費遠低於免稅額度244萬,單筆看確實免稅;但假設有其他贈與行為,贈與金額會相互累加,就有可能超過免稅額度。 最後,真的被國稅局稽查到有贈與事實,會先通知納稅義務人,在10日內主動申報,就不會被認定有逃漏稅;相反的,假設是王媽媽知情不報,還有可能還多添一筆38.6萬罰鍰。 老話一句,資產傳承重點,「盡早佈局」、「使用多種金融工具」以及「合理繳稅」,就可以將傳承時的變數降到最低,避免預期之外的開銷喔。 我是保險理工男Ken,我們下篇文見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來源:保險法115條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G0390002&flno=115資料來源: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贈與稅,會受到什麼處罰? 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tax-info/understanding/tax-q-and-a/national/gift-tax/penalty/GPYQB9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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